发布时间:2021-01-18 10:32:28
2020年12月29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和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共同印发《关于建立知识产权纠纷在线诉调对接机制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是为了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五次集体学习时发表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决策部署的具体举措之一,也是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重要内容。
《通知》的印发将充分发挥调解在化解知识产权领域矛盾纠纷中的重要作用,发挥各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在解决知识产权纠纷中的指导协调作用,以及人民法院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中的引领、推动、保障作用,建立起有机衔接、协调联动、高效便捷的知识产权纠纷在线诉调对接工作机制。
《通知》明确了建立“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机制。国家知识产权局与最高人民法院协调推进在线诉调对接机制建设。国家知识产权局指导各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同本级人民法院建立协调机制,指导全国知识产权纠纷调解组织和调解员入驻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开展全流程在线调解、在线申请司法确认或调解书等诉调对接工作。
《通知》要求各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负责同本级人民法院开展诉调对接工作。指导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快维中心、维权援助中心等机构建立调解组织和调解员名册管理制度,指导调解组织和调解员入驻人民法院在线调解平台工作,组织调解组织和调解员开展在线调解工作。《通知》明确了调解组织和调解员信息的采集和管理、特邀调解组织和调解员的确认、在线诉调对接业务流程、强化在线音视频调解和加强调解工作信息化建设等方面。
下一步,国家知识产权局将与最高人民法院共同建立工作机制,持续推动知识产权纠纷诉调对接工作,积极完善知识产权大保护工作格局。